余生而鲁钝,雅不善诗。岁辛巳,由湖返杭,尤绝意不吟咏,复何稿之可存乎。偶理丛残,有不忍遽弃者,念少壮遭际多艰,赖母教辛勤,良朋切磋,得不汨没天性,言情纪事,时见乎词,则又不可以不存。爰按年录之,起咸丰癸丑,终光绪辛巳,得八卷,计古今体若干首。初有无可斋、倦游轩、七二铃馆、春晖室诸编目,兹分注各年下以存旧名。
(古有理王,能守清一以致无刑,故为《至理》之诗
一章三韵十二句)
理何为兮,系修文德。加之清一,莫不顺则。意彼刑法,
设以化人;致使无之,而化益纯。所谓代刑,以道去杀。
呜呼呜呼!人不斯察。
圣朝多士满东周,况尔工师棫朴收。万古图书更河洛,八方文轨自中州。
洪都石佚还堪访,虎观经残可再雠。倘向青囊探秘策,第云南史有春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