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骘,潭州长沙(今属湖南)人,一作湘乡人(《湖南通志》卷一三四)。太宗雍熙二年(九八五)进士,除潭州教授(同上书)。真宗咸平二年(九九九)以秘书丞直集贤院(《宋会要辑稿》选举三一之二四)。六年,出知衡州。大中祥符元年(一○○八),责监涟水军商税。二年,知道州(《永州府志》卷一一)。今录诗八首。
若有人兮倚云端,骖白鹿兮驾鸣鸾。抚长剑兮辉远日,组流缨兮切峨冠。
鼓桂棹兮芳洲,抗兰旌兮莽渚。思搴之兮杜若,将以遗兮下女。
下女兮瑶环,龙矫夭兮鸟间关。叩天公兮雷帝鼓,阻阊阖兮应余以不閒。
膏余车兮秣余马,与子驱兮震之野。望大江兮扬舲,乘波光兮直泻。
蛟何伏兮水中,骥何嘶兮宇下。时不可兮再得,子独奄兮远驾。
石濑兮漩漩,草幕兮芊芊。遮飘风兮末路,揽白日兮长年。
值灵威兮浩荡,莫少缓兮留连。固人命兮有极,独凋朽兮谁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