炳龙,字子文,其先山(一作丹)阳人。居京口,辟庆元市舶提举。学问该博,善谈论,四书五经皆有传注。尤深于《易》,诗歌甚工。晚自号北村老民,所著曰《北村诗集》。四明戴表元帅初序曰:子文诗肆丽清邃,乃一如丘园书生、山林处士之作。太玉山人俞德邻宗大序曰:子文诗悯世道之隆污,悼人物之聚散,明时政之得失,吟咏讽谏,使闻者皆足以戒,岂徒誇竞病事推敲者之为哉!盖其易直子谅之心閒于中而肆于外者也。年八十馀卒。子垕为绍兴路兰亭书院山长,终都护府官属。
吴兴袁居士,弱冠为吏师。鹿鹿三十年,起身遭乱离。
是时边兵骄,杀人如刈蓍。召吏掾幕府,狼狈不得辞。
军门日斩斫,剑戟风差差。虽有幕中宾,俛首莫敢窥。
掾曹职虽贱,不畏虎豹姿。论囚不当律,不肯书狱辞。
长兴本属土,咫尺为边陲。居人私往来,互市各相资。
边吏要功赏,诱敢遭拘累。诏言犯我□,群然送圜扉。
将云罪当斩,掾云罪当棰。师律公所守,吏议我所持。
此本无辜人,未尝战交绥。死者不可生,安得恣芟夷。
不然请杀掾,不能相诡随。钳纸不令署,抗言动旌旗。
将威亦少解,往往免为尸。从容抱案下,一军为之危。
事过不言功,但言职当为。直声撼大府,加官升左司。
归来田野间,婆娑鬓如丝。乱世身独全,家有两孝儿。
当时共事人,窜死吁可悲。天道当与善,此语不吾欺。
岁久恐埋没,高义无人知。我欲为纪述,传信不传疑。
请君细记忆,追录休阙遗。所活几何人,主名复为谁。
新春幸缄来,此事匪我私。虽微良史才,要为来者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