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贤哉令尹出名胄,百里歌谣不容口。
岂弟父母今信之,视民恐伤如足手,
讼庭端可置雀罗,若网在纲无杂糅。
万顷之陂黄叔度,云梦何止吞八九。
潘岳无事只种花,陶潜有巾惟漉酒。
三公九卿唾不取,金印从渠大如斗。
刘君语默端可人,固知十室忠信有。
五经腹笥贯今古,决疑索隐如瓜剖。
小圃风烟似洛阳,翠微不减绿野堂。
会闻激烈歌时康,不负抵掌工雌黄。
何时赠扇乃有语,向来仁风已奉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