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平生判青白,好丑悬心胸。看朱忽成碧,转首今一翁。
绝怜窗底月,坐废诗书工。磨研正亥豕,反覆寻鱼虫。
当时擅轻俊,下目一纸空。天工忘听察,障此阿堵中。
文章不可恃,信足欺盲聋。欲求一匕药,刮膜开双瞳。
尝闻先达言,目与心神通。废书减思虑,远胜金篦功。
便当逐一散,挥弦送飞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