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五月居山书清永,槐度微风舞疏影。
儿童喜我悬弧长,洒扫庭除具盘皿。
烹凫隽鹄未易辨,肴核随时享桃杏。
颇当杯杓念吾亲,每岁在旁珠炯炯。
今兹坐席小暌异,便觉亲朋欢意冷。
远烦浓粉砑蛮笺,细写亲书过修岭。
堂中久阙起予论,遽此读之双眼醒。
遐年厚福定由天,嘱我既勤当谨领。
永怀嘉意不能休,少慰蓼莪心耿耿。
为君尽放酒杯深,搔首浩歌成酩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