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故人美酒胜浊醪,故人清词合风骚。长歌满酌惟吾曹,
高谈正可挥麈毛。半醉忽然持蟹螯,洛阳告捷倾前后。
武侯腰间印如斗,郎官无事时饮酒。杯中绿蚁吹转来,
瓮上飞花拂还有。前年持节将楚兵,去年留司在东京,
今年复拜二千石,盛夏五月西南行。彭门剑门蜀山里,
昨逢军人劫夺我,到家但见妻与子。
赖得饮君春酒数十杯,不然令我愁欲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