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秦中胜岷蜀,故国不须归。
甲第春风满,巴山昼梦非。
竹深啼鸟乱,花落晚蜂飞。
我欲西还去,敲门慎勿违。
唐朝卿相宅,此外更应无。
请看庭前树,曾攀屋里姝。
流传渐失实,遗老不禁徂。
试问归登物,林间翠石孤。
爱君高堂上,有似蜀江壖。
墙外终南近,檐西太白偏。
晚梅晴自媚,老竹暗相迁。
未到遥闻说,吾庐安得然。
官去空留鹤,山浮不见鳌。
竹林迎日净,槐木拥亭高。
鸟噪知人至,蝉鸣觉口劳。
谁能饮堂上,解带不穿袍。
君看原上墓,坟尽但余碑。
谁见生前贵,尘生带下龟。
高堂幸有酒,一饮岂论赀。
勉强行乐耳,古人良可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