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曰予视贼垒,雨且二十日。
山行屡颠仆,泥行马没膝。
火攻未可施,诸军睨空碧。
小丑胆气粗,亦有砲与石。
持榜以招之,贷命续粮食。
彼谓一下山,求活岂可得。
使君廉且慈,眉攒咽为塞。
未必皆凶徒,胁从十有七。
暴露数月矣,武将正愤悒。
合围焉肯退,但欲事鏖击。
天意不肯晴,讵不念冤抑。
渠魁谋遁逃,所幸已就执。
焉得遂两解,曲赦与抆拭。
春意渐归芳草。故国佳人,千里信沈音杳。雨润烟光,晚景澄明,极目危栏斜照。梦当年少。对樽前、上客邹枚,小鬟燕赵。共舞雪歌尘,醉里谈笑。
花色枝枝争好。鬓丝年年渐老。如今遇风景,空瘦损、向谁道。东君幸赐与,天幕翠遮红绕。休休,醉乡岐路,华胥蓬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