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切变浩无极,俯仰长吁嘻。
人情恩与雠,相值每不期。
邯郸至受兵,何与鲁酒醨。
弄丸本我心,乃解两家围。
怀古意未竟,伤今有余悲。
世无武城宰,偃室有谁归。
世无吴兴令,牛屋奚敢辞。
不虞涉吾地,叫嚣且突隳。
樽俎化桎梏,宾主生戎夷。
范睢几拉骼,蔡泽成成颐。
自怜还自笑,此物至奚宜。
犁牛受鞭絷,文貍附阱机。
此岂物有罪,罪在角与皮。
安之若有命,虽死无悔追。
俄闻天际星,一夕躔次移。
光芒照人间,是为使者车。
翩然下青冥,持斧衣绣衣。
文章星斗烂,号令雷霆威。
幕府遴高选,分遣羽檄飞。
君来山水县,草木生光辉。
洗手奉三尺,不肯枉毫釐。
登山缚虎兕,入水擒蛟螭。
斯民久疮痏,妪喣以每慈。
遂使斯道福,溥及山泽癯。
盘水无先容,倾盖无素知。
南北风马牛,何以极至斯。
生物不言功,固匪天地私。
寸草犹有心,那得报春晖。
临行持杯水,劝君重踌躇。
为我更持献,端谢夹谷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