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翰墨尝托文章传,文章益重节义全。使无节义照今古,文章翰墨空婵娟。
特立独行不顾众,万世标准权亦用。吏部雄文破鬼胆,为渠唤醒西山梦。
范公相望馀千龄,人物自与皋夔并。黄素细书《伯夷颂》,白头不草《太玄经》。
一字千金价无让,虹光夜彻星斗上。夷清韩颂高平书,再拜莫作文翰想。
奸臣袭藏犹畏仰,面无生色泚流颡。珠还毡复子孙贤,我信斯文天未丧。
佳辞善书常有馀,呜呼,节义不可一日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