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始予既迂疏,城郭非所乐。
闻吴富山水,思往颇计校。
脱身东南来,见实与闻效。
吴之山棱棱,吴水清不挠。
岂无适之径,以可泳以棹。
而独何为然,反门自闲罩。
念我西北州,数子吴莫较。
正心醇无醨,粹行莹不疱。
递言张圣贤。赓口唱弟孝。
大非友宜当,实可师而效。
我愚不敢望,时以管觇豹。
进如暗赴明,退必丑厌貌。
自耻以别白,疾匝天地趠。
坐思朝成痴,梦遇夜不觉。
山水虽素喜,实不如诲教。
鸣呼何时归,作诗以自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