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一更更、滴篷凄雨,天涯人自消受。倦游谙惯江湖味,禁得病怀僝僽。
吟未就。伴孤影幢幢,飐幕镫花瘦。离魂暗逗。又禁火年光,看云心事,迸入夜钟后。
还山约,过了春鹃啼候,轻帆依旧孤负。廿年社燕秋鸿迹,多少泪华沾袖。
君信否。便烧烛联床,不是寻常有。蘋花十亩。要药裹商量,书奁料理,垂老镇厮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