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至宝无横弃,泥涂有良规。泥涂不可即,至宝忽在兹。
别子逾十稔,万里见子词。皎皎照我室,微子谁复为。
念子不能见,涕泪双涟洏。关山多鬼蜮,子行仲春时。
下岂有坎坷,上岂有崄巇。卉木已蔚荟,子岂履其危。
长风羽翎健,朝举夕九维。久闻息淮海,何以谢暌离。
愿言崇令德,岁晏以为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