浪子燕青气未平,秋风圃扇擅才情。三朝白发江湖梦,夜夜渔灯当火城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绿勾阑畔,黄昏淡月,携手对残红。纱窗影里,朦腾春睡,繁杏小屏风。须愁别后,天高海阔,何处更相逢。幸有花前,一杯芳酒,欢计莫匆匆。
擢影免园池,抽茎淇水侧。朝映出岭云,莫聚飞归翼。
幸杂缃囊用,聊因班女织。一合轩羲曲,千龄如可即。
竹篱茅屋两三家,白昼青春自岁华。
碧縠水边搓柳线,绿罗天畔绣桃花。
当年云构倚天开,一夕烟尘化劫灰。佛阁丹青馀瓦砾,禅房花木亦蒿莱。
春风万里骚人怨,落日千秋杜宇哀。断础荒烟无限意,一章诗律为谁裁。
宠渥徵黄渐,权宜借寇频。湖南安背水,峡内忆行春。
王室仍多故,苍生倚大臣。还将徐孺子,处处待高人。
昨日看成送鹤诗,高笼提出白云司。朱门乍入应迷路,
玉树容栖莫拣枝。双舞庭中花落处,数声池上月明时。
三山碧海不归去,且向人间呈羽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