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我家百笏门,族望甲乡国。
堂堂六世祖,名在碧落籍。
人曰吾故侯,善政光古昔。
后裔联簪缨,北原荫榆柏。
里居百余年,世出二吉石。
当时丛桂中,鸣珂动城陌。
变故忽相仍,流荡兵火厄。
一经焚劫余,故里半荆棘。
奔腾豺虎群,逃避天地窄。
十年湖山游,幸不死锋镝。
朝穿云麓青,夜钓月溪白。
间关度阳九,阖室仅安适。
遽婴风树蜚呼天泪横臆。坡陁东龙冈,
怅望隔窀穸。故乡渺归期,
异县悲久客。北辕吾未能,
辽绝江海隔。思我伯父贤,
一别几更历。寇至独不去,
巍坐空四壁。高标揖夷齐,
九死出焚溺。居为一乡望,
后学所矜式。泮水修复初,
儒盟首开席。我独随负蓬,
孤陋阻规益。明年秋鸿飞,
槐花动行色。庶遂升堂拜,
情话输悃愊。诗成喜不寐,
兴逐飞天翼。
容我狂言否。君几见,红颜翠发,一生长守。万户我求还不得,大志讶君偏有。
竟欲听、飞琼鼓缶。栾大城头閒骋望,问何人、弱水曾携手。
空绝倒,繫腰叟。
生天灵运吾甘后。且陶陶、三杯卯酒,醺然到酉。几度罡风天际捲,阆苑露桃红溜。
枉费了、厌禳星斗。我自人间能倔强,碧霄宫、懒逐仙班走。
任相笑,道傍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