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是三春已暮,浪蕊凋残,牡丹零落。独殿清和,有佳名芍药。浅浅芳丛,绣幢鼎鼎,更艳香绰约。浑似扬州,画楼卷起,翠帘红幕。
倚槛轻盈,万娇千媚,故整霞裙,笑花寂寞。太守风流,拥笙歌围著。坐上诗人,二千里外,念此身飘泊。客眼看花,归心对酒,番成萧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