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方隅慎选将,磊落誇门卿。十五服官事,二十志峥嵘。
三十守永福,四十备恩城。简擢自天子,敕书照海濒。
洞老遵约束,猺獞避威名。田适奉师讨,桓桓奋先声。
敢死士五千,部分尤分明。摧敌争先赴,捣巢惭后征。
元凶倏既殄,禆将功谁京。笑我逢掖士,缪参骠骑营。
军门重授简,南海再驰旌。可怪诸贼奴,频盗六里兵。
逆党不尽揃,圣化奚由清。淹淹釜中鱼,喘息容偷生。
搜罗狡兔窟,冒险每披荆。夜后归猿息,朝先鸣鹖行。
或当遣发际,君退如不胜。由知富经略,无乃过持盈。
君笑因语我,礼戒满则倾。兵家数十种,知术纷纵横。
岂不览孙吴,雅慕屈子贞。驾言适兰畹,采芳掇其荣。
结佩重朱紫,怀之千镒珍。寤寐谐此服,庶几德惟馨。
往忆倾盖初,楼居见深情。迩来共事久,奖掖宁面承。
世俗重荣利,傥来何足凭。愚人常自玹,贤畏达者轻。
矧君年未艾,懋建当夙成。脩途尚真切,允矣来嗣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