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万生灵血,东朝悔祸深。易名传玉册,流涕发縢金。
载笔他年事,逋臣海外心。祖宗遗训在,覆辙莫相寻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秦望山光翠欲流,荷花落尽鉴湖秋。
不堪衰病归心切,难为湖山更少留。
烟火成村晚,溪声送簟凉。心閒无鹿梦,水落见鱼梁。
窗宿山云湿,苔荒石径藏。偶来公憩静,庭树想甘棠。
星戴环佩月戴珰,一夜秋寒掩洞房。
莫道横塘秋露冷,残荷犹自盖鸳鸯。
阴岑宿云归,烟雾湿松柏。风凄日初晓,下岭望川泽。
远山无晦明,秋水千里白。佳气盘未央,圣人在凝碧。
关门阻天下,信是帝王宅。海内方晏然,庙堂有奇策。
时贞守全运,罢去游说客。予忝兰台人,幽寻免贻责。
磨汤渍酒重分携,景霁风和二月时。
莫忘天津别君处,黄梅庭下半离披。
深巷曾经显者过,春风披拂到松萝。右军墨沼笼鹅在,左相官瓶送酒多。
乡井未忘生处乐,江湖犹赋醉时歌。阶墀久不投名刺,奈此衰翁老病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