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万生灵血,东朝悔祸深。易名传玉册,流涕发縢金。
载笔他年事,逋臣海外心。祖宗遗训在,覆辙莫相寻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人言好雨智地节,红白纷纷奈若何。
田父相呼稻当种,园官语我菜添科。
日长燕子自无事,渚涨桃花思泛波。
寄谢同参二三老,未妨乘间数经过。
处处风光好,村村景物新。雨晴惊首夏,鸟弄忆馀春。
白屋新居士,青山旧主人。重来如昨日,相对不知贫。
五年不去任推挤,惭愧铅刀试割鸡。妻子久甘尘满甑,儿童尝笑醉如泥。
恨无遗爱宽齐市,空有馀愚汗冉溪。此去会应书下考,于潜痴女勿轻啼。
绣户朝眠起,开帘满地花。春风解人意,欲落妾西家。
故人高隐处,近在郭门西。数仞檐楹敞,满城门户低。
便当容驷马,何止卜幽栖。更请开三径,时来过苇溪。
乡井从离别,穷边触目愁。生人居外地,塞雪下中秋。
雁举之衡翅,河穿入虏流。将军心莫苦,向此取封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