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月二十日之诏 其二

百万生灵血,东朝悔祸深。易名传玉册,流涕发縢金。

载笔他年事,逋臣海外心。祖宗遗训在,覆辙莫相寻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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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云吞白凤,遂吐太玄书。幽微十万字,枝叶何扶疏。
婉娈猛虎口,甘言累其初。一睹美新作,斯瑕安可除。
昔窃不死药,奔空有嫦娥。盈盈天上艳,孤洁栖金波。
织女了无语,长宵隔银河。轧轧挥素手,几时停玉梭。
洞房三五夕,金釭凝焰灭。美人抱云和,斜倚纱窗月。
沈吟想幽梦,闺思深不说。弦冷玉指寒,含颦待明发。
朔雁衔边秋,寒声落燕代。先惊愁人耳,颜发潜消改。
凝云蔽洛浦,梦寐劳光彩。天边无书来,相思泪成海。

小麦青青大麦柔,榴花开遍殿东头。日长麋鹿惟依辇,波静鱼龙不负舟。

家国有贤天所鉴,生灵无事我何求。堪嗟汉武神仙意,误却当年尚未休。

铁航未肯下沧海,消息无端忽寄来。

六载雪山明底事,不知已眼为谁开。

雨后春池漫石矶,樱桃梅子两争肥。东风试暖诸生假,间就沧浪浣旧衣。

吁嗟得为人,生世胡不宜。瞽行趋荆棘,侧足舍周逵。

谁谓八纮广,束身渐如丝。越舟而向北,齐辕而更西。

盻睐绝穷途,安得展光辉。汎汎江湖萍,预欲远相期。

明月虽有光,不照浊水泥。与世既殊适,吁嗟竟安归。

面面危楼对曲台,枝枝花树向楼开。主人不有生生意,隙地宁容长绿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