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月二十日之诏 其二

百万生灵血,东朝悔祸深。易名传玉册,流涕发縢金。

载笔他年事,逋臣海外心。祖宗遗训在,覆辙莫相寻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猜你喜欢

是三春已暮,浪蕊凋残,牡丹零落。独殿清和,有佳名芍药。浅浅芳丛,绣幢鼎鼎,更艳香绰约。浑似扬州,画楼卷起,翠帘红幕。
倚槛轻盈,万娇千媚,故整霞裙,笑花寂寞。太守风流,拥笙歌围著。坐上诗人,二千里外,念此身飘泊。客眼看花,归心对酒,番成萧索。

乘兴寻芳共举樽,罗浮花下醉黄昏。夕阳掩映佳人影,莫认亭亭倩女魂。

遥飖楚王宫,徘徊绕竹丛。带叶俱吟树,将花共舞空。

飘香双袖里,乱曲五弦中。试上高台听,悲响定无穷。

物化同枯木,希夷明月珠。本来生灭尽,何者是虚无。

一坐看如故,千龄独向隅。至人非别有,方外不应殊。

大纛高牙古帅垣,甘泉人物帝王孙。文如贺白尤寒素,政似龚黄更本原。

岁课未书先报政,诏封频趣定调元。欲知惠爱今多少,水满长川月满村。

金陵好是帝王州,城下秦淮水北流。

惆怅江南旧花月,女儿尽作北歌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