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月二十日之诏 其二

百万生灵血,东朝悔祸深。易名传玉册,流涕发縢金。

载笔他年事,逋臣海外心。祖宗遗训在,覆辙莫相寻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猜你喜欢

战上尸上虫,虫老生翅翼。

目怒体甲硬,岂非怨飞激。

栉栉辫方来,横遮遍天黑。

戍妇闻我言,色变气咽逆。

良人近战死,尸骸委砂砾。

昨夜魂梦归,白骑晓无迹。

因知天中蝗,乃是尸上物。

仰面久迎视,低头泪双滴。

呼儿勿杀害,解系从所适。

蝗乎若有知,飞入妾心臆。

红疏槛外花,绿减庭前树。雁背斜阳淡不明,秋老蒹葭浦。

掩却小屏山,遮断愁来路。刮地西风酿暮寒,又听潇潇雨。

一病衡门罢草玄,归鸿长盼瀫江瀍。那知叔夜风前驾,真作王猷雪后船。

五亩蒿莱元独乐,双溪桃李尚争妍。飞龙自古多乖隔,怅望河梁白日悬。

位此天何说,才今道所然。相逢浑旧雨,此别更青天。

周邵平生契,江湖白发缘。不朦僧寺月,惆怅过江船。

蓐食鸣鸡晓,空山啼鸟春。

远钟何处寺,残月独行人。

书剑嗟黄发,江湖起战尘。

南游未得意,北望正伤神。

自徙江村遍,谁令春色深。泊如过屡空,铿尔奏长吟。

花落穿书蠹,风惊下案禽。袖中三岁字,空见故交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