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梅,迟回。雪已消,花未开。傍山林馆,近水亭台。相期白玉蕊,数费碧云才。
况有冰霜对偶,且无蜂蝶嫌猜。含蓄清香知自负,包藏幽艳俟谁来。
岭头信兮使骑未至,楼间怨兮角声已哀。提壶秉笔兮酣咏其侧,花神有知兮得不留心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