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迎銮北去迷风沙,看山西来走烟霞。苍山朝含太古色,长松百尺凌云斜。
杰观重楼炫金碧,笑拍阑干倚天立。出门却得望东山,红树青林乱秋色。
痛饮崩厓鲸吸川,径欲醉倒秋风前。但恨浮云蔽白日,使我不得瞻青天。
忽忽今年负重九,树老山空复何有。莫将身世愧渊明,纵有黄花无此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