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女生藏深闺,未省窥墙藩。
上车移所天,父母为它门。
妾身虽甚愚,亦知君姑尊。
下床头鸡鸣,梳髻著襦裙。
堂上奉洒扫,厨中具盘餐,青青摘葵苋,恨不美熊蹯。
姑色少不怡,衣袂湿泪痕。
所冀妾生男,庶几姑弄孙。
此志竟蹉跎,薄命来谗言。
放弃不敢怨,所悲孤大恩。
古路傍陂泽,微雨鬼火昏。
君听姑恶声,无乃遣妇魂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