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论多翻覆,天心有废兴。仓皇诛管蔡,羽翼失疑丞。
国狗应难噬,城狐未可凭。夜来看北斗,佳气满昭陵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拂破秋江烟碧。一对双飞鸂鶒。应是远来无力。捎下相偎沙碛。小艇谁吹横笛。惊起不知消息。悔不当时描得。如今何处寻觅。
善画无根树,能抽朦{左月或董}山。
如今身贵也,不肯与人间。
贵富如浮云,枕肱乐疏食。迨从鲁大夫,轩车驾良驷。
居夷孰云陋,止匡复奚畏。行之时其中,圣人素乎位。
所以君子心,悠然以居易。北窗晨而兴,东皋夕还憩。
临流玩水物,凉飙拂轻袂。往来无尘杂,逍遥有馀地。
终身恒若斯,亦足肆志意。自得诚独难,兹言在深味。
寒水一瓶春数枝,清香不减小溪时。
横斜烛底无人见,莫与微云澹月知。
叶落空庭渐有声,长门深锁月斜明。玉阶寂寞无人迹,秋草年年傍我生。
湖上烟峦一抺青,他时亲见望州亭。也知鲁国真男子,要识中郎旧典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