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岳渎储精,冰壶里、精神可掬。三万卷、龙蛇落纸,琅杆撑腹。便合弹冠登要路,如何袖手缄空谷。又谁知、天独授先生,长生。
鹤易怨,龟多缩。竹太瘦,梅偏独。算人间何物,可传心曲。但愿君如天上月,年年此夜团如玉。更有人、千里共婵娟,偷香祝时出爱姬。
扁舟鄂渚连宵泊,一樽聊伴城楼鹤。月光照人如镜明,水色涵空更澄廓。
楼背小亭白石凿,裂处似有藤萝络。欲将胜致付毛生,掌中酒杯且权阁。
凌晨历览周遭峰,村歌野曲鸣商宫。官清万口托奇遇,民隐九重偏易通。
战马千群卧芳草,山川二百皆春风。濒江小歉亦偶尔,全活正赖青州翁。
中台大夫南国彦,胸中石渠有其半。经纶馀滴洒秋风,流水行云看染翰。
名楼秀句两争雄,千载鹤诗今再见。凭栏独抱庙堂忧,举头懒识江山面。
酒酣携笛傍梅花,吹彻楚云飞碎练。不须高语惊星辰,声名久已登霄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