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丽居然逼李温,首传吴体过中原。琵琶省识江南怨,绝代销魂萨雁门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去岁附书并附诗,自吴适粤至何时。
殷勤再觅铜鱼使,傥不沉浮敢恨迟。
芳意稍菲菲,春城沈淡晖。
霞留早阴住,风遣薄寒归。
细溜兼沙漾,初禽隐叶飞。
要知刀笔暇,文酒得相依。
民沐仁风状小儿,陶陶远罪日何如。
圜扉草色春长茂,公舍棠阴昼缓移。
谁复鼠牙纷击剥,类将鸡黍乐追随。
涂歌里咏喧传处,尽是吾侯德政碑。
行行六十里,夜宿大河屯。霁瀑长新水,秋声撼近村。
镫摇双剑影,月露一弓痕。鼙鼓朅天动,沙场劳梦魂。
长笛吹残鬓有丝,十年疏影汉南枝。酒醒峡口闻猿处,秋老黄州梦鹤时。
细雨始知江路永,西风不觉客帆迟。次山亭畔寒溪近,便拟拈椎问导师。
春市笙歌兴已阑,儒宫牢落分投閒。
不知列屋倾城蔡,自笑微官系触蛮。
赤脚有年供侍侧,青鸾无梦到人间。
传闻谪堕行云侣,想像高唐鬓欲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