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丽居然逼李温,首传吴体过中原。琵琶省识江南怨,绝代销魂萨雁门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十分天赋好精神。宫样小腰身。迷却阳城下蔡,未饶宋玉东邻。不堪回首,高唐去梦,楚峡归云。从此好寻夫婿,有书频寄鸿鳞。
自闭庵门不点灯,惰耕村叟罢参僧。一生已是胶黏日,投老安能夏造冰。
顽面敢辞乾汝唾,蔬餐聊得曲吾肱。高舂睡熟无多笑,那有禅师解放鹰。
水决汾河赵已分,孟谈潜出间三军。如何智伯破亡后,高赦无功独首论。
闻道飞帆楚水秋,碧云深署奈羁愁。参差鸿雁违青眼,咫尺烟波滞白头。
八月仙槎天上客,十年情思海边楼。青灯莫慰江湖夜,新墨淋漓送綵舟。
一从簪笏事金貂,每借温颜放折腰。长觉身轻离泥滓,
忽惊手重捧琼瑶。马因回顾虽增价,桐遇知音已半焦。
他日秉钧如见念,壮心直气未全销。
终身持玉舄,丹诀未应传。况是曾同宿,相违便隔年。
问颜知更少,听话想逾玄。古箓文垂露,新金汞绝烟。
蜂供和饵蜜,人寄买溪钱。紫燕长巢硐,青龟忽上莲。
箧藏征隐诏,囊佩摄生篇。圃暖芝台秀,岩春乳管圆。
池栖子孙鹤,堂宿弟兄仙。幸阅灵书次,心期赐一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