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穷乡阻地险,篁竹啸夔魖。
恶少擅三窟,不承吏追呼。
老翁燕无凶,偃蹇坐里闾。
後生习闻见,官不禁权舆。
怀书斥长吏,持杖鏖公徒。
遂令五百里,化为豺豕墟。
古来沈牛羊,檄水臣鳄鱼。
猛虎剥文章,矧而民发肤。
哀哉奉其身,曾不如鸟乌。
破家县令手,南面天子除。
要能伐强梁,然後活惸孤。
属为民父母,未教忍先诛。
山川甚秀拔,人物亦诗书。
十室有忠信,此乡何独无。
旋屈金钩劈翠筠,手中盘作钓鱼轮。忘情不效孤醒客,
有意闲窥百丈鳞。雨似轻埃时一起,云如高盖强相亲。
任他华毂低头笑,此地终无覆败人。
曾招渔侣下清浔,独茧初随一锤深。细辗烟华无辙迹,
静含风力有车音。相呼野饭依芳草,迭和山歌逗远林。
得失任渠但取乐,不曾生个是非心。
病来悬著脆缗丝,独喜高情为我持。数幅尚凝烟雨态,
三篇能赋蕙兰词。云深石静闲眠稳,月上江平放溜迟。
第一莫教谙此境,倚天功业待君为。
夹衣初换。花信春逾半。桃片织,禽声变。山亭蜂蝶闹,津市鱼虾贱。
繄谁氏,柳阴坐挟书盈卷。
不道年华晏,夕照烟峰乱。天可问,堪长叹。未酬云路志,已遂名山愿。
今方信,白衣苍狗人情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