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女遗珠佩,湘妃倚薜萝。拟愁供楚雨,量恨与吴波。
往事兼春远,流尘著梦多。玉珰无觅处,长是隔天河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不跃银鞍与绣鞯。曲筇芒_见衰年。寻幽来立渡头船。碧涧芹羹珍下_,红莲香饭乐归田。不妨尊酒兴悠然。
镇城西倚贺兰开,满目沙飞筚篥哀。冰合黄河朝走马,云迷红寺夜登台。
膏腴昔日称蕃庶,蹂践连年尽草莱。欲识金城旧方略,浚渠即是靖边才。
竹堂东偏之草亭,涧水绕榻风泠泠。碧梧莺语娇似醉,玉瓶荷花愁欲醒。
可怜光景易流转,无奈踪迹尚飘零。瑶琴一弹为君掩,日暮高山云杳冥。
青山围一县,隐隐见人家。乱石江边出,孤山带日斜。
翠添官舍柳,香泛驿楼花。不见陶彭泽,湓城起暮鸦。
门闾冰似清,谯女复苏甥。
幸有室家乐,宁无兄弟情。
灭鄫虽未忍,归卫不容行。
独殿诸昆后,鸾封贲九京。
年华饶野适,秋兴付郊行。定梵闻蝉语,晴山度雁声。
酣馀催转令,豪至听谈兵。小立斜晖久,岩姿晚更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