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河决瓠子,浩如坤轴翻。万家正甘寝,夜半为鱼鼋。
天子临塞河,冠盖如云屯。畚锸不得施,议论空叫喧。
或云下流壅,建言疏海门。穷年无效验,九州增垫昏。
我谓君大谬,当往治河源。充耳不见省,哀此戢戢魂。
闻君疑且怒,欲语声复吞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江边踏青罢,回首见旌旗。风起春城暮,高楼鼓角悲。
微霜下高城,哀笳破新弄。孰使耳边来,惊我还乡梦。
家贫子尚孩,寒衣复谁送。
时事任从儿辈说,新诗谁得老夫降。
鬼名罢检秋堂静,卧看风枝动晚窗。
移梅初有诗,梅开重成赋。
岂问耳目谋,盖珍贞白故。
花宜倚竹妍,阴称巡檐步。
或嫌太幽閟,结实每愆御。
我非调鼎手,何暇为此虑。
但取冰玉姿,不遭桃李污。
石磴云萝手自扪,披襟独眺凤凰墩。寒烟日暮埋山骨,白露秋深冻草根。
雁阵排空风断续,鸦声绕树月黄昏。一镫归向窗前坐,竹影离离悄闭门。
握月担风留后日,吞花卧酒莫过时。请君但就溪堂上,更试沈吟味此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