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河决瓠子,浩如坤轴翻。万家正甘寝,夜半为鱼鼋。
天子临塞河,冠盖如云屯。畚锸不得施,议论空叫喧。
或云下流壅,建言疏海门。穷年无效验,九州增垫昏。
我谓君大谬,当往治河源。充耳不见省,哀此戢戢魂。
闻君疑且怒,欲语声复吞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鬓毛俱白尽,事不补秋毫。
去死今无几,归耕何足高。
已知陶止酒,徒劝屈餔糟。
惟有沧溟去,扬帆观雪涛。
深谷有郁林,繁城多芳躅。盛衰各有故,所分在显伏。
不见城头树上乌,巢有八九雏。高栖远啄身乐妻子腴,智则不足灵有馀。
曾噪将军树,又集大夫居。告人凶吉,亡己安危。世人自福不汝德,世人招祸则汝责。
吁嗟汝乌何不呼雏辞南飞去北,从今勿攫道傍肉。
续弦断竹,世上机关备险毒。
霸业繁华事已空,江山如旧画图中。仙城日月留秦照,珠海云霞忆汉风。
渔艇棹歌归柳绿,野田烟景葬桃红。美人千古香魂在,粉腻随花出渚东。
晓钟敲破梨花梦。绣衾如水春寒重。怕听子规啼。归期未有期。
妆台和泪倚。镇日慵梳洗。不敢画眉弯。生憎是远山。
仙人山水古今无,画妙诗工可得俱。论画已非前辈手,声诗能作辋川图。
俗客过门应有数,祇言浑似野人家。小斋高接万林杪,坐见城南城北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