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服西涯及震川,卮言憍气已全湔。奇情剩作昙阳犬,比似温陵拜澹然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共抱王猷兴,相将访剡溪。
五更千里雪,残月满城鸡。
戴笠人堪画,移庖酒自携。
主人闻客至,应扫竹间泥。
袈裟犹未白,螺髻镇常青。有愿酬今日,无言问小乘。
情田心莫莫,玉海泪盈盈。满山松柏色,不作旧时声。
向夕风烟迥,空庭鸟雀馀。尘襟还役物,暝色正愁余。
发有星星改,名将日日疏。因思郎署里,未若托吾庐。
义不为臣何地留,偶逢秦事未全酬。幸教东海容高士,绝胜西山指暴周。
夫子门前数仞墙,每经过处忆游梁。路从青琐无因见,
恩在丹心不可忘。未必便为谗口隔,只应贪草谏书忙。
别来愁悴知多少,两度槐花马上黄。
惊看鸿雁北,归带白门秋。恋弟耽孤托,思亲畏远游。
装轻惜道路,老至爱朋俦。来岁黄花发,东篱一径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