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上沽下沽头,有如百里隔。曲河见舟樯,相去只咫尺。
舍舟遵平途,马蹄生羽翮。麦穗垂和风,披拂盈广陌。
吾闻江北人,终年饥无食。吾来江北地,每喜见秀麦。
行行野树合,已到古沛驿。汉帝遗原庙,屋瓦残青碧。
龙化已千秋,鸡犬如昨昔。欲寻歌风处,闾里乱遗迹。
今人泗水上,犹树歌风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