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与蜀有缘法,见我眼俱青。征车到处,弦管无限作离声。自笑四年留滞,漫说三边安静,分阃愧长城。一念天地阔,万事羽毛轻。
欲归去,诗入社,酒寻盟。骎骎双鬓,老矣只觉壮心惊。虽是东西惟命,已断行藏在己,何必问君平。举似铜梁守,怀抱好同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