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府迷离仿九章,鼎钟帷幄暗悲伤。孤臣泪似苔痕绿,春雨年年上苑墙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非烟非雨淡濛濛,深闭窗扉护晚风。船外山光帘里翠,岸头花影镜中红。
风雅沈沦日,君犹赋子虚。文章交有道,鱼雁讯非疏。
径造仁山宅,如亲玉局居。归舟江上泊,相约话樵渔。
五能之鼠,技无所执。应气而化,翻飞鴽集。诗人歌之,无食我粒。
天晴开水路,无事设曹司。病多谙药性,小慈妨大慈。
有底春风能好事,解将刀尺翦青天。
知君新得草书法,旋卷碧云供小笺。
莫管龙公懒放晴,主宾笑语自生春。不妨妃子天香面,满压林宗折角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