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极风烟郡国开,中原日月自楼台。诗人反覆无多字,谁许西京作赋才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畦间此种看来无,绿叶尖长也自殊。
似取珊瑚沉铁网,空将薏苡作明珠。
菊苗同摘凭谁赋,药品兼收正尔须。
曾是老人宜服食,只今衰病莫如吾。
南岳归来日未斜,洞门寂寂锁烟霞。唤回鹤梦三千岁,手种碧桃刚著花。
风流江汉地,朝暮雨云深。不入阳台梦,谁怜青冢心。
对君还有赋,遇主恨无金。溪水香犹在,愁予学楚吟。
日影飞花殿,风文积草池。凤楼通夜敞,虬辇望春移。
林侯理窟元无底,如拜宣尼亲阙里。
经笥沈醇文笔古,俯视时流皆日耳。
我生忧虞占多半,鳖跛蠖屈今已惯。
林侯尚抗他庾尘,盍明尝作不二观。
相鲁君小公仪休,从政顾自愧由求。
崧高蒸民有吉甫,飘风浪欲歌来游。
索米惜不留行在,坐论看君偕五大。
樵讴或配鼎彝收,衰翁纵衰犹可待。
东风吹展半廊青,数叶芭蕉未拟听。
记得楚江残雨后,背灯人语醉初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