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励志古犹鲜,嗟尔英妙人。超然契神理,谢此曲米春。
盛时富游燕,昌龄当令辰。但恐乐不满,安知中足嗔。
所以贤达士,寸阴日以珍。张甥出名裔,磊落吾所亲。
奋迅冀往哲,慷慨怀先民。述此止酒事,言辞皆绝伦。
彭泽虽有作,徒以愠同尘。岂若慕宏达,精诣吾道津。
事以久乃定,节惧中路屯。愿言永初服,白首以为真。
西林寺塔干云霄,盘空一气风萧萧。抠衣纳级鼓残步,豁然开朗忘尘嚣。
九峰罗列如屏障,尺水春申在盆盎。阿兄指点赤松溪,目极云烟不可状。
钟声隐隐脚底来,七重栏楯莲花台。乃知西方象教力,能使俗念须臾灰。
市声鸦鹊都寂静,寰阓谁知有真境。铃语频催归去来,夕阳已下青松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