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从北海来,中有数橡屋。劝我居海滨,闭门寄幽独。
上漏旁复穿,伸东虑西缩。补苴术已穷,举家待倾覆。
客曰曷焚之,改营出新筑。主人谢不能,踌躇额嚬蹙。
吉凶未可知,客言徒取辱。诸公谋自工,谀辞颂歌哭。
吾将说燕书,请君举明烛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春风吹我过新田,往者从容已数年。历历幽花伴芳草,故交情味倍依然。
红英落尽紫荷长,野岸阴阴暗绿杨。过眼芳菲浑似梦,感时情绪直如狂。
江皋有客怀双佩,淮上逢人赋乘黄。顾我越吟方自苦,可堪别曲念江乡。
矮屋两三间,无荣梦自安。
好山看不厌,终日坐忘飡。
书就松根读,琴来石上弹。
浮生闲是宝,何必望为官。
日出客心喜,路平人足轻。风高不成冷,雨过有馀清。
水落溪鱼出,村深田鹳鸣。胜游须秀句,多愧谢宣城。
应接妨诗兴,淹留倍旅情。别家仍有累,浮世岂须名。
山远暮霞色,林疏秋雨声。此楼非我室,愁思度阴晴。
梧楸初谢楚天凉,亲见腰间换印囊。
渔浦雾浓沈叠鼓,湓江风急下危樯。
帝城云表瞻龙首,故国星边认剑光。
退食斋中多燕喜,暖泉春酿泛瑶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