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满目飞明镜。忆年时、呼朋楼上,畅怀觞咏。圆到今宵依前好,诗酒不成佳兴。身恰在、燕台天近。一段凄凉心中事,被秋光、照破无余蕴。却不是,诉贫病。
宫庭花草坦幽径。想夜深、女墙还有,过来蟾影。千古词人伤情处,旧说石城形胜。今又说、断桥风韵。客里婵娟都相似,只後朝、不见潮来信。且喜得,四边静。
澹叟意简古,终日巾不屋。
彼美德星崔,怜我味蠹竹。
挈榼破孤闷,聊欲观醉玉。
情殊馈盘餐,事等遗潘沐。
古人感意重,饮不亦沙醁。
一觞万虑空,天宇觉隘促。
自非薪突者,上客怕徐福。
主人起扬觯,百岁风雹速。
莫献野人芹,但饱先生蓿。
我亦起膝席,卒爵更三肃。
温伯况可人,康詟亦脱俗,
共赋饤坐梅,句压诗人谷。
浩浩气吐虹,盎盎春生腹。
湘累彼狷者,底事醒乃独。
日游无功乡,生计岂不足。
壶歌发笑电,雅剧不言肉。
夜久拔银烛,幽炉飘蔌蔌。
我於腹无负,正恐腹自恧。
姑置勿复科,茗碗瀹寒渌。
舌出醉言归,况我舌已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