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朝来雨初霁,相送出都城。殷勤一杯酒,不尽此离情。
多君富文学,表表人中英。九年持教铎,两度司文衡。
超迁黄堂去,越此承恩荣。蜀道讵云远,别驾良不轻。
老稚多疮痍,引领望行旌。文翁有遗化,寥寥谁复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