忠孝纷纶制作奇,麻鞋兽锦各恩私。白头相对论诗律,胜似东蒙共被时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行年九十未龙锺,惭愧天公久见容。
醉解病人诗解廋,不如世世作春农。
千里关山叫断鸿,五更钟鼓报西风。酒杯病后如纨扇,诗兴秋来似角弓。
努力不堪伤老大,悲歌何处吊英雄。閒情无那成推枕,又见东方海日红。
长廊徙倚惬幽期,衮衮黄尘暂息机。山鹿背人衔木实,石泉经砌泻花池。
九天风露围青琐,三峡烟霞绕翠微。但恨山僧多俗客,饱看清致更无诗。
三星半月露孤圆,天地秋深夜气闲。光遍三千大千界,即非内外及中间。
示我阴阳阖辟机,舂陵墨雨洒门扉。直从罔象前头见,人与乾坤一处归。
一县今如此,残民数不多。也知贤宰切,争奈乱兵何。
皆自干戈达,咸思雨露和。应怜住山者,头白未登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