忠孝纷纶制作奇,麻鞋兽锦各恩私。白头相对论诗律,胜似东蒙共被时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薄霜门巷不胜清,小立湖边夕照明。
红颗带芒收晚稻,绿苞和叶摘新橙。
闲评琴价留僧话,静听松声领鹤行。
壮志消磨浑欲尽,西风莫动玉关情。
酒人跌宕欲忘天,兴至聊
在天有北斗,在地有岱宗。主当造化窟,生气亘春冬。
古今秩祀典,鼎列三公饔。云车走群后,检玉竞登封。
议礼犹引经,听者为改容。矧兹一卷石,偶号玉女峰。
岂有婀娜姿,默需非正供。骏奔靡虚日,衰疾亦舆筇。
伛偻拥道周,密云朝不浓。破产贡金璞,杀身备奴佣。
群愚固难喻,轩冕何憧憧。下视宗神祠,寂寥空万松。
黄冠仅数辈,击鼓兼撞钟。虺蛇本阴类,影响踰神龙。
当有壮士奋,枝剑矢相从。眷兹冷热态,念彼颠倒踪。
习见既积久,谁复芥蒂胸。我行已窈窕,我拜已虔恭。
仰视不敢道,戚戚哀鱼喁。引满辄醉卧,草花藉纤秾。
即看春事速,忍使赏心违。白首时情见,青衫旧德稀。
催来花竞手,藉罢草沾衣。最爱斜阳外,扶藜缓自归。
不行朝云夜闻钟。子规西来泣相语。
石径盘回尽,参差见竹篱。短惟堪限足,高亦正当眉。
野蝶飞无碍,遥山坐可窥。幽芳谁更好,丛菊晚开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