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字冥搜苦未安,废眠忘食称心难。可怜粗俗扬州守,留作他年画虎看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弱柳贞松一地栽,不因霜霰自难媒。书生只是平时物,男子争无乱世才。铁马已随红旆去,同人犹著白衣来。到头功业须如此,莫为初心首重回。
楚地有石鼓,吾地有石钟。
鼓不假制作,钟不费陶鎔。
朕兆不可测,良田造化工。
安得置太庙,同声叶时雍。
僰道古戎州,何人开天荒。
向者名胜流,经兹水云乡。
少陵三百年,继踵山谷黄。
二老经行处,草木生辉光。
清泉古樾坐盘陀,览处无多会处多。土木时来俱绮绣,兹峰不改旧松萝。
北阙心仍壮,南冠思不禁。徒劳三献璧,遂有五噫吟。
野老频争席,家人屡问金。穷途当媚景,初服改寒砧。
骏岂高台得,鸿应沧海寻。散材堪众弃,狂态向人深。
计转妻孥失,愁仍酒病侵。干戈天地满,抵事忆山林。
心远由来地自偏,有琴何必问无弦。新醪清浊动秋兴,老树扶疏可昼眠。
失学已从儿辈懒,哦诗常苦后生传。此腰倔强应难折,尚愧颜公二万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