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荒径扶疏夏木长,闭门寂寞思清谈。剥啄忽闻故人至,一室斗大容二三。
篝镫促席无宾主,不觉夜雨飘廉纤。忆昨分张滞京国,尺书千里开云缄。
笑我征人尘土堁,岂如高咏云霞酣。于今会合在乡县,豪俊况复数子兼。
一青掉舌肆奇伟,谈天上欲穷钩钤。姬传嗜古不尼古,菁英榛莽从夷芟。
仲孚深沈守元默,往往雄辩当之惭。惟余因循不树立,十年潦倒空青衫。
诸君铿锵廊庙器,和声努力追韶咸。人生有志岂无用,扶摇弹指看图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