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京洛凉风来,阶墀秀佳菊。出门畏秋霖,泥潦胶双毂。
城南邸居日,拥书坐斋屋。岂识行路难,终日跋岩谷。
黔山无纡徐,阜众若穷蹙。西行望滇云,乱峰更奇矗。
盘盘关索岭,高揭据腰腹。往来尘满襟,辛苦茧在足。
境连无撤疆,人半奢安族。光阴问场市,村寨觅饘宿。
久客惯荒程,渐于风土熟。此去秋渐深,薄寒起林麓。
呷酒可辟瘴,郫筒旨且蓄。晓发耐暖佳,行装换禅复。
起居望精调,长涂羡载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