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官信安仁拙,书非叔夜慵。谬驰骢马传,难附鲤鱼封。
万里劳何补,千年运忝逢。不量横草力,虚慕入云踪。
洁水空澄鉴,持铅亦砺锋。月寒深夜桂,霜凛近秋松。
宪摘无逃魏,冤申得梦冯。问狸将挟虎,歼虿敢虞蜂。
商吹移砧调,春华改镜容。归期方畹积,愁思暮山重。
仙鼠犹惊燕,莎鸡欲变蛩。唯应碧湘浦,云落及芙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