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法

奇计沈吟斩富韩,当筵獐脯屡忘餐。教坊别有丁仙现,方信伶官胜谏官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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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风驱冻去,万品破阳辉。红紫妆春媚,罍樽试酒奇。

公庭开月榭,农榼荐时牺。兴逐芳芬发,杯同蜂蝶飞。

谁云佳节会,独与赏心违。信手撚红瓣,粘衣尽紫蕤。

阴移来日者,各赠满须归。

如抑又成扬,既考亦或鼓。

始信石能方,无疑铃解语。

流水奏鸣琴,风月净、天无星斗。翠岚堆里,苍岩深处,满林霜腻,暗香冻了,那禁频嗅。马上再三回首。因记省、去年时候。十分全似,那人风韵,柔腰弄影,冰腮退粉,做成清瘦。

绣衣风采绝尘埃,揽辔澄清海上回。两载炎氛浑不见,十洲烟瘴已全开。

冰壶独映沧江月,玉杵相辉庾岭梅。他日想君何处是,琅玕露立五云堆。

川源通汉沔,舟楫下潇湘。

有客相过问所须,经年不饮竟何如。天生佳味扶衰老,陆有黄鸡海有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