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几多情、春归莫诉。下阶亲剪红药。短檠孤影愁相对,教伴绮窗斟酌。
花睡着。护一点、檀心不受东风谑。明朝梳掠。看镜里芳姿,阿谁较胜,传语问青雀。
琼肌削,似比柔枝更弱。半开仍锁银錀。绛绡曾挹经年泪,和露封来灼灼。
休忘却。休忘却、年时茅屋空山约。从教零落。待粉蕊全删,宝华同证,此意尽商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