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莫嗟太常屈,便入苏门啸。里在应未迟,勿作我身料。
轻云日下不成阴,出对流芳搅别心。万雉城东春水阔,
千人乡北晚花深。旧竹青青常绕宅,到时疏旷应自适。
佳期纵得上宫游,旅食还为北邙客。路出司州胜景长,
西山翠色带清漳。仙人矶近茱萸涧,铜雀台临野马冈。
屡道主人多爱士,何辞策马千馀里。高谭魏国访先生,
修刺平原过内史。一举青云在早秋,恐君从此便淹留。
有钱莫向河间用,载笔须来阙下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