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蹈三唐首拾遗,王杨蝉噪等陈隋。遗山别有兴亡恨,错认诗人作范蠡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江收众水赴单槽,石壁当流斗雪涛。
将取危舟飞过去,黄头郎只雨三篙。
营居知避俗,领鹤过秋郊。
泉照书初架,窗移树未巢。
留题新墨湿,掩户旧邻敲。
数本当帘竹,茶烟渐欲交。
绮沮湘波窈窕才。苍生前席古今怀。当时西府甘鹅炙,归去南山养鹤胎。
开叹口,接行杯。东方狡狯撼车雷。沧桑阅尽春生早,待向莱阶扫劫灰。
长沙城下驿,解缆发扁舟。水栅千家市,沙村十里洲。
喜逢晴霁景,况值太平秋。宪节叨光宠,怀贤独未休。
布帆无恙挂天涯,未惯行程问日斜。船上老人频指点,曹江西去阿侬家。
久客儿童狎,穷居草木长。蛙声犹鼓吹,燕子亦炎凉。
度日工诗律,伤时洒泪行。输君载明月,先我过潇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