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气传宣赐大酺,阶前舞蹈遍诸胡。琼函已献长生箓,玉琯还开瑞应图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带雨溪云重,依山石路斜。
聊乘阮孚屐,径入梵王家。
接竹引流水,栽篱护野花。
簿书有期会,无地老烟霞。
未论薄俗贱为儒,自顾无如返旧庐。
瓜美宁思故侯禄,身闲遍读外家书。
林逢秋日收香草,门傍寒江市白鱼。
岁晚谁同濠上想,惟余惠子共踌躇。
愁。未到秋时心已秋。非关病,常自蹙眉头。
竹轩贪爽豁,高卧与峰齐。枕上梦初觉,檐前日已低。
野花开绝壁,山鸟浴晴溪。识得浮生理,閒云过岭西。
宿有青霞愿,惟应白鹭知。
风烟聊晚望,山水入秋宜。
老里还多病,贫中却剩诗。
浪愁余热在,会自有凉时。
寂喧相去几由旬,禽戏何妨小屈伸。
退步自应行步稳,识心安用捧心颦。
又看桃板迎新岁,定是蒲轮访旧人。
粒粒金丹分二百,祝公丈六现金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