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近妇饮醇,怅失路、英雄暮年无忌。转盼魏寝全荒,朱门换萧寺。
赚人是、宣和旧谱,惹恨有、梦华遗事。传说东京,当初灯火,遥映南内。
休閒话、折戟沈沙,只此地、曾经浪淘洗。剩得虿痕虫篆,蚀尉迟碑字。
正罢酒、凭阑时候,遇西风、落叶盈砌。多少落拓心情,飘零身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