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冷烟禁日,算未曾谷雨,春芽齐摘。箬叶轻籯,封裹银钩几程驿。
不数乌程小蚬,便生长江南谁觅。但记他阳羡先尝,诗句谩吟得。
擎出。九重陌。正一骑软尘,苑墙西侧。锦葵月夕。红定瓯圆露华拭。
翻恨山窗折鼎,辜负却、清溪溪碧。沸长泉催活火,任教脱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