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州太守近如何,燕寝凝香对雀罗。烦语部民王介甫,至今新法误人多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栖迟犹自恋江城,社燕巢空木叶鸣。寒入关河催朔气,秋来鸿雁送边声。
已怜为客黄金尽,况复多愁白发生。满眼蓬蒿归未得,故园摇落不胜情。
月满良宵,楼高秀水香尘绕。凤箫缥缈。咫尺仙车到。
寸草同心,未得春晖照。伤怀抱。思亲梦杳。泪滴鸳帷晓。
一别动经年,相思隔远天。秋怀闻雁后,春梦落花前。
朗澈黄山月,清吟白马泉。何时重把麈,樽酒茂林边。
园林索寞已飘梅,且喜东皇勒驾回。磨拭石台需客至,支撑花架待春来。
江上老人终独往,尘中孺子果何知。溪翁欲识沧浪意,看取青霄浸月时。
嘉鱼乐澄渊,好鸟鸣高枝。德輶鲜克举,安宅旷弃之。
物微知有托,人胡不如斯。生才不择地,自强安可期。
良工得奇木,丹雘亦应施。委置任腐蠹,深负兹淑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