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诗绝句四十首 其十 何仲言

东阁官梅句有神,扬州水部最清新。选楼寂寞无颜色,不录千秋并世人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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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日不行小径微,墙上绿遍莓苔衣。已凉枕簟坐无寐,瞥见草中萤火飞。

灵均览揆重逢,幽拘欲忘桑蓬事。飞光如箭,出人不意,忽焉还至。

咄咄书空,芒芒集臆,了无情思。况狄云望杳,谢池梦断,肱虽曲,谁能睡。

不用出疆载贽。受一尘、隶无怀氏。人间无用,江淹彩笔,杨雄奇字。

试问何如,披裘安稳,漉巾容裔。待樊笼剖破,便携德曜,变名吴会。

新堂生虚明,未悟追隐吏。

无乃隐非时,唯应喧可避。

移花莫伤根,种竹不改翠。

床中置素琴,亦见陶潜意。

上山采蘼芜,本是王孙草。王孙去不归,妾颜为谁好。

磨砖作明镜,照妾不见容。年年湘水上,洒泪向春风。

父母不逮事,百事不足为。不讳王父母,此语深可悲。

恭维吾祖德,敢云吾知之。外舅沈涛园,激扬多厚期。

本于先公意,诏我家乘遗。谓言乘积累,宜作为歌诗。

小子实兢兢,靡日而不思。命名不得咳,抱孙未亲怀。

永念临殁叹,况积孤生哀。慎重良有以,闻见求无歧。

托始三四岁,所记可依稀。闻人说公公,作官在安徽。

信归向儿道,公公念著儿。分付教尔雅,明年为延师。

堂上张小照,于此识须眉。憨跳畏嗔喝,每过首必低。

寿辰五月八,学把阿婆卮。酒阑凶问至,惊哀终日啼。

是年唯巳卯,此后多伤凄。吾父麻衣归,迁居旗下街。

庭中龙眼树,书案设当阶。手写不记纸,泪下时如糜。

窃窥颜色恶,侧坐不敢咍。心目忆可见,祸酷痛交摧。

易箦执手泣,太息儿尚孩。年至十二三,书簏恣翻披。

吾父曩所述,手泽如新题。先府君年谱,男某谨次排。

粤寇凡三至,城内冢垒垒。生齿既未复,文教非苟施。

邑中邓析子,好持官是非。好召与之语,餔以酒肉糜。

襦裤尔所利,鞭箠官有威。感愧或遁去,自此狱无欺。

又云戊寅案,文书存可稽。别本逾寸厚,细抄累万微。

叙述似未竟,欲传恨不才。童騃究未省,今知意在斯。

犬牙相错地,自古言多违。争桑处女丧,沤麻吾水兹。

寺门夜载稿,界上晨亡尸。岂尝饱毒手,直是支诬词。

阅实赦无罪,诪张谓有私。风流秋浦咏,响绝不可追。

视钱即甚悦,含怒故多訾。人情易反复,如萍随风吹。

独持南山笔,岳岳难得移。媚人犹及止,杀人奈何哉。

安庆孙太守,控告义所希。手录存十纸,兼有当时诗。

天知民不愧,睡起心自夷。□如引舟去,寄语泪勿垂。

白骨可覆视,黄泉岂遂埋。忝名为父母,那忍事委蛇。

民冤苟不雪,罪大亦何辞。列书达制府,制府惊且疑。

为民能如此,岂非良有司。事实良未明,万一亦可危。

私谊况桑梓,人言有阶梯。移文召伍伯,破棺求瘢痍。

万目见日月,一朝抉云霾。父老喜害去,道路迎君回。

还愁升擢去,岂悟运化推。廉吏竟如此,天道谅可知。

先世有薄田,亦足供岁时。为官而禄薄,不以家人随。

五年古彭泽,清对菊花杯。中间更事故,斗米岂胜炊。

负郭既不保,没身反得痱。嗟此实明德,感念空增欷。

匆匆二十年,一得而九遗。诚当书此事,留布诸方来。

民情苟不诬,知有望江碑。天阍苟不远,恩泽感妄几。

吾父一片心,不与七尺隳。七月急归去,寻检旧书斋。

情知渐徙失,谅未付尘灰。老师吴峰五,表叔魏幼施。

当时皆目见,故实良可咨。县社有鸡豚,官府有档批。

成诗馀涕泪,令名思用贻。

万物纷纷一马耳,百川不同均一水。

不将彼是作殊观,坐使须弥纳芥子。

李白高视空无人,审言更作牙官嗔。

可怜纸上较轻重,画饼象龙俱未真。

我师宣尼四病绝,抱瓮宁作汉阴拙。

万变纷纷不敢侵,真室何须枢楗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