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天上客星人经师,湖学风规差似之。冷官蒿目际阳九,赤手安得匡危时。
恢复人心第一檄,传者窃笑闻者嘻。岂知天地遽崩裂,竟坐此故成陵夷。
乃信岩彊在方寸,不恃高城与深池。差喜臣心尚无恙,未须讨贰勤济师。
妙高台上乾净土,残山足与寸心依。吁嗟世道日沦陷,莫卜此心来复期。
大招广招不可返,茫茫忧患何人知。临风遥溯足三叹,重泉应与我同唏。
海门弟子谁先传,石梁铿铿儒而禅。有客从之得妙谛,乱后灵光尚岿然。
四明山中茅一把,醒即读书倦即眠。腥风血瀑遍下界,而我神游炎黄间。
偶然小诗鸣自得,摆脱篱落追天鸢。律以学统或未粹,要其风格良孤骞。
百年浙学久坠地,石梁薪火亦荒烟。樵牧安能认带草,苏园寂寂无故毡。
东陵一生真狷者,苦节凛冽吐寒芒。祥麟降生偏不偶,天实厄之当沧桑。
桃源何处避何所,一洗头颅归竺王。岂以军持谢世事,翻从鱼鼓担纲常。
可怜潭上一亩居,欲扶九鼎则已狂。十年雪窦混姓氏,晚窜福岩竟沦亡。
慈云不足消冤怨,祈死得死何堂堂。曰故遗民非衲子,死返初服朝毅皇。
谢翱方凤不终泯,山水为之留耿光。三哀赋罢山鬼啸,春潮夜涨天苍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