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二水东流,千山西拥,中有英彦。汉重言诗,齐推善赋,綵笔彤墀荐。
大堤骢马,五岭朱幡,移向吴云一片。看油幢、谭笑丰神,紫气佳哉葱茜。
华堂开处,杨柳千条,拂面玉箫金管。茉莉香清,枇杷果熟,五月榴花宴。
黄梅雨足,绿野阴浓,尽说太平重见。愿使君、长把瑶觞,轻挥纨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