益寿轻华善自名,翰林轩陆有公评。文章第一论风格,不信安仁胜士衡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妇挼草汁浴蚕子,婢炙松明治枲麻。东阡西陌要耕麦,如何游子不思家。
空山产桐梓,拟作膝上琴。琴成不他饰,种漆江之浔。
独无徽将轸,何以发商音。但得独茧蚕,饲之扶桑阴。
烹鱼腹有胶,不患海水深。
北溪高冢对桥门,节妇芳名万古存。暝目终酬同穴志,苦心曲尽抚孤恩。
寒烟蔓草无行迹,淡月梅花有断魂。客子往来休濯足,溪流从此不曾浑。
瓠叶翻翻雨骤,竹枝袅袅风斜。忽见绿柽花发,犹疑春在山家。
莫言白雪少人听,高调都难称俗情。
不是楚词询宋玉,巴歌犹掩绕梁声。
汉朝重结单于好,岁遣名臣礼数增。
紫鼠皮裘从去著,飞龙厩马借来乘。
天寒将遇碛中雪,鼻息暗添髭上冰。
定见南鸿起归思,家书欲寄不堪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