种桑已值山河改,看菊还怜甲子同。千载子云朱仲晦,不将应璩比陶公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江头言别颇匆匆,暮止荒陂破屋中。
散尽烟云无夜雨,唤惊凫雁有春风。
却思僧舍一少会,坐卷香醪百盏空。
薄禄牵人非得已,相望秋思浩无穷。
我昔所宝真雷琴,弦丝轸玉徽黄金。昼横膝上夕抱寝,平生与我为知音。
一朝如扇逢秋舍,而今只有无弦者。无情曲调无情闻,浩浩之中都奏雅。
我默弹兮师寂听,清风之前明月下。子期有耳何处听,自笑家风太潇洒。
我昔见之湖上居,当门万朵翠芙蕖。
承平公子有故态,文敏外孙多异书。
闲吮彩毫消白日,梦骑黄鹤上清虚。
此图定倚吴山阁,醉点南屏春雨余。
北门卧护要耆英,小试胸中十万兵。
天借金山吟落月,身兼铁瓮作长城。
何如岭上因归路,摘取梅酸去作羹。
已有紫泥教诣阙,便应留住付钧衡。
碧泓白石偃樛枝,爱水嫌风老更低。
潭影中间龙影卧,一山好处没人题。
始信画前原有易,自从删后更无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