种桑已值山河改,看菊还怜甲子同。千载子云朱仲晦,不将应璩比陶公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东风吹雪正纷纷,江上离居欲断魂。白发故人缘草径,锦袍公子款蓬门。
凄凉久负东山屐,牢落须倾北海樽。相对不堪悲往事,渡头灯火送黄昏。
丹楼碧阁南徐馆,叠嶂排峰北固山。
天本藏云,瓶元贮水。
不会看经。那堪指示。
寄语唐朝李相公,只须著眼听松风。
寂寂茂陵春,文园病后情。
黄蜂腰欲断,细柳眼初明。
丽服骈游女,余酣失老兵。
残粧深院落,相对任卿卿。
烟尘苦未尽,绀殿倚岩阿。云护佛世界,山栖老禅和。
斯人具眼目,法力辟兵戈。攲枕听粥鼓,谁能奈尔何。
客邸中秋夜,囊空缺酒钱。任他明月满,辜赏有谁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