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君不见元帅府前罗万戟,涛头未顺千弩射。
至今凤皇山下路,长借一箭开两翼。
我凿西湖还旧观,一眼已尽西南碧。
又将回夺浮山险,千艘夜下无南北。
坐陈三策本人谋,惟留一诺待我画。
老病思归真暂寓,功名如幻终何得。
从来自笑画蛇足,此事何殊食鸡肋。
怜君嗜好更迂阔,得我新诗喜折屐。
江湖粗了我径归,余事后来当润色。
一庵闲卧洞霄宫,井有丹砂水长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