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君按西秦,我走东秦,一尊共开。恨匆匆行色,无多款曲,区区别语,未易安排。百二关河,三千道路,前岁如今曾往回。但休问,过潼关北去,都是诗材。公余应见青崖。怕念我、兹游无好怀。□也知巧宦,常居要地,其如公论,不用非才。北渚光中,华峰影里,放得婆娑亦快哉。三年里,尽平分烟景,抖擞尘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