霸业东西竟代兴,天骄从昔识威棱。越人不解薰丹穴,胡妇还劳出白登。
周汉下中皆失策,李牛恩怨本无凭。罪言未敢干时相,祗忆扬州万树灯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两叶虽为赠,交情永未因。同心何处恨,栀子最关人。
南方朱鸟司时令,东阙苍龙护禁扉。万寿御觞端日举,祥风三殿绕云旂。
丹桂种亭坡,燕山景趣多。清风香馥郁,明月影婆娑。
天上寒蝉窟,人间白兔窝。诸郎高入袖,不用见嫦娥。
兰若山高处,烟霞嶂几重。冻泉依细石,晴雪落长松。
问法看诗忘,观身向酒慵。未能割妻子,卜宅近前峰。
荡荡东风着物华,渡江初喜绝尘沙。蔽空杉径四百里,在处旗亭三五家。
山叶半青茶未过,水畦漫白稻初芽。慇勤说似潭园侣,南北随乡不是誇。
疏雨定池光,荷风一袂凉。云峰双岫合,虹影半轮藏。
日落风无定,天空望愈长。欲归双燕子,不肯睨横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