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一天寒意云边重,霏霏六花飘到。细压梅梢,匀铺草脚,片霎装成瑶岛。
随风飞绕。正唤起陶家,幽情多少。待浣冰心,几回频带落英扫。
红炉围坐小院,看铜铛满贮,珠露般皎。点入龙团,煎过蟹眼,沸处松声并闹。
倾瓯味好。胜仙液琼浆,渴消应早。莫管豪门,暗中偷欢笑。
天行明月地行水,水月相去八万里。
天公大力谁能移,月在水中天作底。
我心与月明作两,真月本在青天上。
虽云佛说我别说,恐入众生颠倒想。
少城城隈佛宫阙,客娥水月僧饶舌。
三峡水寒梅花时,起予对月赓此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