霸业东西竟代兴,天骄从昔识威棱。越人不解薰丹穴,胡妇还劳出白登。
周汉下中皆失策,李牛恩怨本无凭。罪言未敢干时相,祗忆扬州万树灯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病起忍将春送。弱草依花风动。犹自泥残莺,不唤春回何用。
如梦。如梦。但觉翠颦增重。
凿破玄元三五,拨开造化圭璋。希夷妙旨在中央。
咫尺无名罔象。
片饷工夫便得,教君地久天长。蓬莱仙岛是吾乡。
怎不留心信向。
头发如霜气如虎,栏杆十路挞生虏。手挈头颅百颗归,不曾半粒食官府。
而今老来无气力,县家明文防镰贼。空房夜雨刀瘢寒,儿孙骄呆去不得。
把酒送秋去,此怀难具陈。
十年江海梦,一几簿书尘。
自叹栖栖者,谁怜落落人。
渊明归思切,篱菊带霜新。
生绡一幅写烟萝,燕尾蜂腰曲折多。最爱小桥杨柳外,可能容我著渔蓑。
词客幕天清露下,老翁卧病破窗中。
高吟大醉输公等,不见嫦娥与我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