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(册4 卷125 页1243c)
〔坐上作〕
少年客淮泗。
落魂居下邳。
遨游向燕赵。
结客过临淄。
山东诸侯国。
迎送纷交驰。
自尔厌游侠。
闭户方垂帷。
深明戴家礼。
颇学毛公诗。
备知经济道。
高卧陶唐诗。
圣主诏天下。
贤人不得遗。
公吏奉[纟熏]组。
安车去茅茨。
君王苍龙阙。
九门十二逵。
群公朝谒罢。
冠剑下丹墀。
野鹤终踉跄。
威凤徒参差。
或问理人术。
但致还山词。
天书降北阙。
赐帛归东[淄,“艹”头代“氵”]。
都门谢亲故。
行路日逶迟(一作迤)。
孤帆万里外。
淼漫将何之。
江天海陵郡。
云日淮南(一作阴)祠。
杳冥沧洲上。
荡漭无人知。
纬萧或买药。
出处安能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