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光撩乱况无多,忍向青门送玉珂。旧事欲从红鹤论,新声都作白翎歌。
空闻召对前釐席,漫拟题诗吊汨罗。刊落寻常金雪字,苦心君应识阴何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吏责何时得暂停,年来减尽鬓边青。
高谈正乐催迎客,美睡方酣报掣铃。
安得云山长在眼,便从樵牧与忘形。
诗成不用频怊怅,自古笼禽例翦翎。
圣人贵素朴,礼义非玄同。师金告颜生,可谓达化宗。夫子饰刍狗,自然道斯穷。应物方矫行,俯仰靡不通。
雨蓑烟笠老江湖,回首人閒万事疏。不向市桥鱼换酒,似闻官路有徵车。
百五光阴瞬息中,夜来无树不惊风。踏歌女子思杨白,进酒才人赋雨红。
金水送香波共渺,玉阶看影月俱空。当时深院还重锁,今出墙头西复东。
荣阳别业草萋萋,败壁犹然见旧题。笔下许多刚直气,半由狂醉露端倪。
崔嵬天设险,城阙莽风尘。关势连函谷,河声走孟津。
有能望气者,留意弃繻人。日暮危楼上,悠悠作客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