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光撩乱况无多,忍向青门送玉珂。旧事欲从红鹤论,新声都作白翎歌。
空闻召对前釐席,漫拟题诗吊汨罗。刊落寻常金雪字,苦心君应识阴何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屏去佛经与道书,只将语孟味真腴。
出门俯仰见天地,日月光中行坦途。
众生多品类,诸佛祇一般。庶人见天子,知隔几重关。
若有过人策,欲见亦不难。策中契圣理,坐取国家官。
一生受用是田家,弄月吟风傍水涯。海燕双飞看未足,绿杨深处有桃花。
端本堂开正万方,儒臣日日近储皇。讲明治道称尧舜,历览人文备宪章。
白石山过紫石山,鸬鹚滩下鲤鱼滩。山山连接滩滩急,游子南行何日还!
不见丹丘三十年。青山碧水想依然。自惊绿鬓已苍颜。
月在柳梢曾径醉,雨荒院菊有谁怜。绣衣归与古人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