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归人欲归还惜别,风霜满眼马蹄疾。断猿寒雁警秋空,野火疏星乱村夕。
我归君送六十里,瞻望弗及仍相失。旅舍无酒溪萧瑟,风动残镫半明灭。
耳边有人话畴昔,细听方知虫唧唧。南辕北辕两归辙,人心非隔山水隔。
但使两心无阡陌,别久欲知情更结。一聚一散何足说,君更来时看题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