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室空惟法喜,心定有天游。
摩诘元无病,须洹不入流。
苦嫌寻直枉,坐待寸田秋。
虽未麒麟阁,已逃鹦鹉洲。
酒醒风动竹,梦断月窥楼。
众谓元德秀,自称阳道州。
拔葵终相鲁,辟谷会封留。
用舍俱无碍,飘然不系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