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甜似饧黏,缝如钿合,泥团捏作春人。幻炉烟双袅,一气难分。
尔汝喁喁私语,勾郎问欲吐还吞。窗儿下,才梭媚眼,又贴轻身。
情亲。不经意处,多半是佯羞,半是微嗔。更背灯偎傍,泥酒温存。
赠答相怜形影,形影外别有前因。将心换,罗衣怕寒,纤手双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