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爱淋漓、金壶墨汁,曲生风味差近。醉乡别有闲天地,都付墨乡管领。
尘虑屏。看十指酣嬉,百幅蛮笺尽。龙蟠虬影。正兴溢临池,人如中酒,此意问谁省。
徵故事,长史当年堪并。狂来几度濡顶。芸窗研席沉吟久,风雨骤惊笔阵。
斜又整。便题遍羊群,更写幽兰韵。瓶梅香沁。携万轴牙签,一床斑管,应比百城胜。